上篇報稅好簡單Part One-2020申報所得稅必知方法!主要說明申報稅務的方式及基本所得稅的重點概念,而本篇將說明 2020 年稅務不可不知的四項重點,幫助大家掌握報稅的要點。

  綜合所得稅課徵計算方式是採綜合所得總額減去免稅額及扣除額的所得淨值計算。因此,每年申報所得稅時都需注意免稅額及扣除額的變動。

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綜合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標準或列舉擇一)-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 2020 所得級距與累進差額

假設所得淨額為70萬元,依據級距來看,計算方式為54萬x5%+16萬x12%=4.62萬元,或者以另一算法亦會相同,70萬x12%-3.78萬=4.62萬元。

二擇一原則:「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及「薪資扣除」

A)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二擇一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僅能擇一減除,而標準扣除額可扣除金額如下:

列舉扣除額今年則無變動,可扣除項目如下:

1.捐贈: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2.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3.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

5.購屋借款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但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納稅義務人依上述規定扣除購屋借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6.房屋租金支出: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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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薪資扣除(特別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中今年有新變動為薪資扣除,採二擇一制度。

薪資扣除額:

 (1) 選擇扣除定額20萬。

 (2) 憑證申報扣除薪資必要費用,項目包含「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三種,其扣除金額不得高於薪資的 3%。

雙薪家庭稅務計算(頂客族與有小孩) 

  隨著108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在相關報稅書表及說明中,政府除了皆已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同性伴侶亦適用雙薪家庭的稅務計算。(今年為同婚結婚首年,可選擇是否要共同申報或者分開)

  現在假設夫妻年所得共為130萬,以下有兩情況分別計算稅務:

A)雙薪、無小孩

免稅額:88,000 x 2 = 176,000

標準扣除額:120,000 x 2 = 240,000

薪資所得扣除額:200,000 x 2 = 400,000

↑↑ 三者相加為 816,000(81.6萬)

所得淨額:130萬-81.6萬=48.4萬 → 符合稅率 5% 

→ 所得稅為 48.4萬 x 5% = 2.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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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雙薪、有兩個小孩(1個為五歲以下子女、1為就讀大三)

免稅額:88,000 x 4 = 352,000

標準扣除額:120,000 x 2 = 240,000

薪資所得扣除額:200,000 x 2 = 400,00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25,000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0,000

↑↑ 以上相加為 1,137,000(113.7萬)

所得淨額:130萬-113.7萬 = 16.3萬 → 符合稅率5% 

→ 所得稅為 16.3萬 x 5% = 0.815萬

有扶養親屬的免稅額與扣除額

A)免稅額(1 人 8.8 萬)

若有幫忙扶養法規規定範圍的親屬,可增加更多免稅額,常見如下:

(第1 至第 3 項有符合依人數計算,免稅額為8.8萬乘上人數)

(1)有扶養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含配偶方)。

(2)有扶養未滿二十歲子女,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子女。

(3)有扶養同胞兄弟、姊妹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含配偶方)。

(4)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為1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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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扣除額

這裡舉兩個重要的:1)健保費用為列舉扣除額、2)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

(1)健保費用為列舉扣除額

此為2019年法規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而須注意,健保費以外的其他保險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仍須在同一申報戶內才能列報。

(2)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

  此為今年(2020)新增項目,乃因應高齡化社會,聘雇外籍看護或家庭照護,符合相關規定,每年可扣除定額12萬元長照特別扣除額,須注意的是此有排富條款,納稅義務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包括適用累進稅率20%以上、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按20%課徵基本稅額)者,不適用。

注意能省稅的項目是否有申報

提供檢查時的三個問題:

-是否還有受你扶養的親屬未申報?

-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何者高?

-特別扣除額中是否還有可申報的項目?

這裡舉一簡單例子,說明掌握省稅項目的差異:

有一雙薪家庭,育有兩子女,為大一生及大三生,此家庭亦正在貸款購屋中。

  進行所得稅申報時,記得把能省稅的項目都申報,小心檢查,避免遺漏省稅項目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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